【财华社讯】庆铃汽车(01122-hk)公布,该公司于12月12日收到深圳法院日期为11月4日的执行裁定书,具体判决情况为查封、冻结或划拨一宗公司客户、相关担保人及公司约1.38亿元(人民币.下同)的财产,其中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。
內容关于一宗公司客户与一家银行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,基于该执行裁定书的裁定,该公司自2015年8月16日起被冻结的银行结余由7,999.9万元增至约1.38亿元人民币。就以上增加的冻结金额,公司正与核数师商讨会否需要作出进一步拨备。当落实后,公司将会在需要的情况下作出公告。该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并有待该法院决定是否受理。
该公司预计该诉讼不会对集团之整体财务或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。